1. 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 ),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2.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3.什么是节能服务公司?
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简称 ESCO。
4. 合同能源管理有没有国家标准?
2010年8月9日,我国发布了第一个合同能源管理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该标准已于 2011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5.什么是能耗基准?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6. 什么是项目节能量?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7.项目节能量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基准年能耗量 - 改造后能耗量 调整量
8.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电力折标准煤系数是多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发改环资 [2008]704 号),电力折标准煤参考系数采用等价值,即上年度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发电煤耗。目前,一般采用 0.335kgce/kWh。
9. 如何计算项目的减排量?
首先要根据各能源品种的排碳系数计算出减排量,再进行相加得出总减排量。主要能源品种的排碳系数为:煤—0.7106t-c/tce,电—0.2268t-c/MWh,油—0.8809t-c/toe,天然气—0.0005908 t-c/m3。例如某项目年节约重油1000t,重油排碳系数为0.8809吨碳/吨油当量,则碳减排量为 1000×0.8809=880.9 吨碳。如果要折合成减排的二氧化碳,则 880.9×44÷12=3229.97 吨二氧化碳。
10. 什么是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决策时经常要用到净现
值和内部收益率?
净现值是指投资方案所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按照一定的折现系数折现之后与原始投资额现值的差额。内部收益率是一项投资可望达到的报酬率,是能使投资项目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
11.如何注册节能服务公司?目前从事节能服务业务有没有
准入门槛?
目前我国对从事节能服务业务尚未设置准入门槛,按照一般流程注册公司即可。但如果要申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和工信部节能服务公司推荐,注册公司时需要考虑注册资金、主营业务和业绩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12. 合同能源管理有哪些商务模式?
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有以下几种商务模式(合同类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
13.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应具备哪些基本能力?市场开发能力、技术整合能力、资金整合能力、风险控制能力、
项目管理能力等。
1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研报告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一、总论:包括用能企业和ESCO基本情况、项目概况、编制依据、问题建议等;
二、项目建设背景与建设的必要性:包括能源消费量、工艺及设备情况、主要能耗指标、节能潜力分析等;
三、企业能源管理状况:包括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情况、企业能源管理规章制度和程序、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情况等;
四、工程技术方案:包括技术方案、工程方案、设备选型方案等;
五、工程实施:包括工程实施的外部条件和实施方式等;
六、项目组织与进度安排:包括建设工期、进度安排、节能项目建设与生产的衔接等;
七、节能效果评价:包括节能量测算依据、基础数据、节能量测算共识、折标系数和计算过程;二氧化碳减排量等。
八、环境效益分析:包括影响环境因素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
九、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及其适应性分析、人力资源配置、人员培训等;
十、工程建设招投标: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方案、招标方案基本内容及要求等;
十一、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包括投资估算范围与依据、建设投资估算、流动资金估算、总投资及分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方案分析等;
十二、经济效益分析:包括节能效益、产能提高效益及其他综合效益;项目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等;
十三、社会效益评价:包括项目对社会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地互适性分析、社会风险分析和社会评价结论等;
十四、风险分析:项目技术、设备、经营、市场、支付风险等及降低风险的对策等;
十五、结论与建议
附图、附表、附件
15.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步骤通常有哪些?
确定目标客户→初步审计→提交节能项目建议书→客户承诺并签署节能项目意向书→详尽的能耗调研→签署节能服务合同→监测耗能设备→工程设计→建设安装→项目验收→确定节能量→分享节能效益。
16. 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中,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的分享比例有国家统一标准吗?
没有,分享比例由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因为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了大部分的投资和风险,所以节能服务公司所占分享比例较高,尤其在分享前期节能服务公司通常分享绝大多数的节能效益。
17.我国能源发展方针是什么?
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
18.“十一五”期末,节能服务产业取得了怎样的阶段性成果?
据EMCA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达782家,节能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增长到17.5万人,节能服务产业的总产值达836亿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达287亿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年节约标准煤能力增长到1064万吨。在“十一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过 1800 亿元。
19.“十二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目标是什么?
根据《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到2000多家,其中龙头骨干企业达到20家;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50 万人。“十二五”时期形成 6000 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20.“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目标是多少?
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 6.7 亿吨标准煤。
21. 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产值有多少?
据 EMCA 统计, 2012 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达 1653 亿元。
22.节能服务公司主要业务领域有哪些?
工业领域:冶金、建材、石油化工、煤炭、电力、轻工等;建筑领域:如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写字楼、政府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等;交通领域:港口、码头、道路、加油站等。
23.节能服务公司的主要项目线有哪些?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常见的十类项目线包括:电机系统节能、锅炉及供热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中央空调节能、绿色照明、工业锅炉窑炉节能、热泵技术、蓄能技术、能源监测管理系统、供电系统节能。
24. 节能服务公司的分布情况如何 ?
现阶段主要集中分布在以北京为主的华北地区、以上海为主的华东地区和以广州、深圳为主的华南地区,密集程度与经济发展程度基本成正比。
25.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风险有哪些?
一方面是来自于客户风险,如客户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等;另一方面来自于节能服务公司自身的风险,如金融和财务风险、设计和技术风险、设备原材料采购风险、工程施工风险、节能量风险、能源价格变化风险、投资回报风险等。
26. 如何尽可能的规避或降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
一般来说在项目开始前,首先要精选优质客户,并对客户进行详尽而客观的评价;接着要签订一份尽可能完善的合同,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还可以要求客户提供第三方担保或资产抵押等来减少风险。节能服务公司自身也要降低设备、技术和建设等风险。
27.如何利用投资比例减小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风险?
节能服务公司并不一定对所有合同能源项目都全部自行投资。在一些项目中,可以考虑与用能单位共同投资,项目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共担,从而将项目风险适当分散。因此,投资比例也是节能服务公司分散项目风险的措施之一,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客户,可以确定不同的投资比例。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申请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比例不能低于 70%。
28.常见的 8 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纠纷?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主要有以下8种情况:(1)项目边界不清;(2)验收标准不清;(3)工期延误责任不清;(4)基准能耗确定不合理;(5)实际能源消耗计量分歧;(6)节能量和节能收益计算分歧;(7)项目变更分歧;(8)设备停运后果约定不明。
29. 如何防范和处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纠纷?
一是事先签订条款完备内容明确的合同,避免争议。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化解争议。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需注意以下两点:首先节能服务公司要严格履行合同,并取得履行合同的证据。其次,节能服务公司要与用能单位保持有效沟通,保持节能服务公司内部上下信息畅通和与用能单位之间的外部信息畅通,采取灵活和务实的态度,争取用能单位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明确纠纷处理机制,高效处理争议。双方应通过合同约定建立争议协商机制、第三方调解机制和纠纷裁决机制。双方尽可能清晰地划定争议范围,减小争议对项目整体实施的影响。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争议,涉及技术问题的争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或权威人士来认定最有效率。纠纷裁决机
制主要是诉讼和仲裁,在具体项目中应明确的纠纷处理方式和管辖机构,以提高纠纷处理的效率。纠纷越早解决,对纠纷解决的预期越明确,越有利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30.如果用能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回款,节能服务公司在法律上可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用能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约定回款,则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节能服务公司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何为违约、并尽可能列出违约的具体情况、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和期限。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就会形同虚设,如果发生违约,很难确定是否违约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设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超出合同本身预期可以得到的利益。对于双方的违约责任规定要对等。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需要提示的是,现行法律中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规定,只有合同中有约定时,才能请求违约金。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用能单位提供了履约担保,用能单位违约不付款,可以要求保证人付款。中止履行。用能单位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节能服务公司有权中止后续服务,直到对方付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措施。除上述措施外,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救济措施。如延长分享期、提高分享比例等。
31.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是否必须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中所附参考合同签订?
不是。节能服务合同由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双方平等协商后,自愿签订生效。但如需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签订的节能服务合同内容须参照该合同;如需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签订的节能服务合同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该合同。参考合同中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2.约定一方在一定期间享有100%的节能效益是否属于效益分享型项目?
有的合同能源管理管理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行后一年内的全部节能收益由节能服务公司享有,一年后的全部节能收益由用能单位享有。只有一方享有节能收益,还能不能算作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这情况本质上仍然是以节能效益实现项目投资和项
目收益,符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只是按时间先后来分配节能收益。从理论上讲,也可理解为一方分享的比例为100%,另一方为0。分享比例是双方约定的结果。在现行财产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中,并未对分享比例作出规定。因此,约定一方在一定期间享有节能效益的 100% 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仍属于效益分享型项目。
33.新建项目能不能做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常是对已建成的用能项目进行改造,新建项目不能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但可以参考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理念与客户商订相关节能服务合同。
3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需要有特定资质的主体实施,节能服务公司是否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才能承担该项目?
现行法律法规对节能服务公司未提出资质要求。但如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包含需由取得特定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或作业,可以委托给有特定资质的企业承担。